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0037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0-1-11 | 有效期至: | 2025-1-11 |
农药名称: | 吡虫啉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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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吡虫啉 | imidacloprid | 2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8-12克/亩 | 喷雾 |
芹菜 | 蚜虫 | 4-8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,间隔14天,最多施药2次。应于芹菜蚜虫发生高峰初期施药,间隔7天,最多施药3次。注意喷雾均匀、周到,以确保防效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在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,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。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水稻稻飞虱、芹菜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对蜜蜂、鸟类、水生生物、家蚕毒性高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、鸟类保护区禁用。瓢虫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3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产生。 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.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。 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3.本品没有专门的解毒药。一旦误服或发生中毒,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应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水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2.本品不能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严防潮湿和日晒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