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0034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0-1-11 | 有效期至: | 2025-1-11 |
农药名称: | 敌畏·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5% | ||
备注: | 2022年04月02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。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5% |
敌敌畏 | dichlorvos | 3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80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在低龄幼虫期或卵孵化高峰期使用本产品效果最好。最迟也应该在三龄期以前使用本产品,施药时按要求兑足水量,细雾均匀喷洒在植株叶片上,保持田间水层3-4厘米3-5天。2.提倡早上8点前或下午5点后施药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4.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在施药3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2.本品对鱼、虾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、河流、蜂场、桑园。 3. 该药对高粱、月季花易产生药害,不宜使用;对玉米、烟草、豆类、瓜类幼苗也较敏感,稀释不能低于800倍液,最好先进行试验再用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.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 6.避免在阳光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。 7.为减缓虫害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。8.避免孕妇和哺乳妇女接触本品。9.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为头痛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入口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一旦发现中毒,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施治。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:010-83132345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