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0000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0-1-4 | 有效期至: | 2025-1-4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联磷磷品(江苏)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4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80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(1-2期)幼虫高峰期用药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、本品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主要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为保护蜜蜂,应避开作物开花期和蜜蜂养殖地附近;施用器械的清洗和废旧包装物不得丢弃到河流或其他水域,以免造成鱼类或其他水生物中毒;在蚕桑养殖时节,不能在桑树田边施药;附近农田使用时,避免飘移至桑叶上,严禁鸡鸭等家禽类进入用药区域。2、使用本品时,要穿戴防护手套和清洁的防护服,若有风时要选择顺风向施药,不宜在高温太阳直晒时施药,施药后用肥皂水清洗。3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;为延缓抗性产生,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4、本品对瓜类、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,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;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与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