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4055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2-19 | |
农药名称: | 杀虫单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可溶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浙江宇龙药业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80% | ||
备注: | 2022年12月30日,变更原持有人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。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杀虫单 | monosultap | 8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二化螟 | 56-68克/亩 | 喷雾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38-63克/亩 | 喷雾 |
水稻 | 稻蓟马 | 37.5-5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于水稻螟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、蓟马发生初期用药,兑水均匀喷雾。2、在二化螟发生量大,发生期长的地区要注意主害代2-3次防治,即第一次用药后,每隔7-10天再防治1-2次,具体防治次数视螟虫发生期的长短而定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,请勿使用。4、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数为2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沙蚕毒系列杀虫剂,有胃毒、触杀、熏蒸作用,具较高内吸活性。对水稻作物的多种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2、本产品对棉花容易产生药害,烟草、大豆、四季豆、马铃薯等对其也较为敏感,使用时应谨慎,避免漂移至上述作物。3、本产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。4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早期中毒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流涎,痉挛,呼吸困难,瞳孔放大。急救治疗: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。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阴暗处,不能与碱性物质、食品、种子饲料混运同储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