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834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2-18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2-18 |
农药名称: | 苄·乙·二氯喹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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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联磷磷品(江苏)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9.2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草胺 | acetochlor | 15.4% |
苄嘧磺隆 | bensulfuron-methyl | 2.8% |
二氯喹啉酸 | quinclorac | 1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移栽田 | 一年生杂草 | 30-40克/亩 | 药土法 |
水稻移栽田 | 部分多年生杂草 | 30-40克/亩 | 药土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用于水稻移载田,对南方移栽田中稗草、鸭舌草、四叶萍、瓜皮草、陌上菜、莎草、异型莎草、牛毛毡等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,有较好的防效。早稻移栽后5-7天,晚稻移栽后3-5天用药,每季作物只能用药一次。2、先用一公斤左右细沙土拌匀,再加10-15公斤湿润细土充分拌匀,选晴天或露水干后均匀撒施于一亩田中。3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除稗效果好,不含甲磺隆,安全性更高,防效稳定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(30天以上秧龄)移栽田使用,不能用于秧田、直播田、小苗移栽田、病秧苗田、制种田、漏水田等。2、稻田要求整平,施药后必须保持3-5厘米水层5-7天,切忌断水、漏水和水层淹没秧苗心叶;否则影响防除效果或产生药害。3、严禁露水未干施药,也不得用喷雾法施药。4、严禁随意加大或减少剂量。5、严禁将药水排入慈菇、荸荠等水生作物田。6、施药时穿长衣服,戴手套、眼镜等;此时,不能饮食、吸烟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7、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。8、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。9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;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洗干净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误服时,立即带标签就医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阴凉干燥处,切忌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装运时应轻拿轻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