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8301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2-18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2-18 |
农药名称: | 混灭威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混灭威 | dimethacarb | 5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75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施药适期:在飞虱低龄若虫初期至高峰期使用,最佳时间1-2龄若虫高峰期。2、均匀喷于稻丛中下部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混灭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。用于防治水稻飞虱,推荐剂量下,效果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,每季最多施药1次。2.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.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4.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,清洗器具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、河道。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.使用后废弃包装瓶应深埋或烧毁,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。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,一旦接触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;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2、施药后用肥皂洗澡,并将作业服等保护用具用肥皂洗净。3、切勿吞服,如误服,应引吐并携此标签尽快就医;4、解毒剂为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、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,或过热,或低于0℃的地方,装卸和运输时应轻拿轻放,避免重压。2.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和种子同贮同运。3.远离儿童,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4.本品易燃,远离火种、火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