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831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2-18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2-18 |
农药名称: | 霜霉威盐酸盐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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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2020-08-21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722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霜霉威盐酸盐 | propamocarb hydrochloride | 722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/ | |||
元胡 | 霜霉病 | 100-120毫升/亩 | 喷雾 |
烟草 | 黑胫病 | 100-120毫升/亩 | 喷雾 |
花椰菜 | 霜霉病 | 80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贝母 | 茎腐病 | 100-167毫升/亩 | 喷雾 |
黄瓜 | 霜霉病 | 87.5-11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在黄瓜霜霉病、烟草黑胫病、花椰菜霜霉病和元胡霜霉病发病初期施药,间隔7-10天施药一次,连施2-3次,严格按批准剂量使用,防止产生药害。黄瓜、烟草、花椰菜和元胡每季最多使用3次,贝母每季最多使用2次;在黄瓜上安全间隔期为2天,在烟草上为21天,在花椰菜上为10天,在元胡上为7天,在贝母上为10天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霜霉威属脂肪类杀菌剂,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病菌细胞膜成分的磷酸和脂肪酸的合成,抑制菌丝生长蔓延和孢子囊的形成及孢子萌发。具有局部内吸作用,茎叶喷雾处理后,能被叶片迅速吸收起到保护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(1)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 (2)提倡与其他杀菌剂轮换使用,可以延缓抗药性。(3)喷药时要穿工作服、戴口罩,避免吸入药液;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裸露皮肤。 (4)傍晚施药最佳。(5)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(6)严格按批准剂量使用,防治产生要害。(7)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若不慎中毒,请立即携带本标签就医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皮肤及眼睛接触药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