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826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2-18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2-18 |
农药名称: | 敌畏·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宁波石原金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10% |
敌敌畏 | dichlorvos | 2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80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在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效果最好。防治时要加大水量、细喷雾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及熏蒸作用,对害虫有较强的击倒力,施药后能迅速传导到植物的各个部位,能有效防治稻纵卷叶螟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2、每季水稻最多施药2次,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。3、在傍晚施药,喷雾细致、均匀周到,可提高药效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、家蚕高毒,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,蜜源植物花期禁用。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,严禁在养虾、蟹、鱼的稻田使用,并严禁将使用过本品的田水直接排入养殖虾、蟹、鱼的场所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桑园禁用。施药后田水不要立即排出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、烟草、高粱、玉米、月季花对本品敏感,豆类、瓜类幼苗也对本品敏感,严禁使用。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至敏感作物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防毒口罩、橡胶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7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8、避免孕妇及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误服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克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搬运时请注意轻拿轻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