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42571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4-12-15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2-15 |
农药名称: | 草甘膦铵盐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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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溶性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广西康赛德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80% | ||
备注: | 草甘膦铵盐含量:88%。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草甘膦 | glyphosate | 8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非耕地 | 杂草 | 130-170克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于杂草生长旺盛期用药;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施药时喷雾器须带保护罩,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及邻近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2. 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,宜作茎叶喷雾。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、耕翻等。3.温暖晴天用药,效果优于低温天气,施药4小时内遇中雨或大雨,可考虑补喷,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,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、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,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。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,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,对一年生及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具有很强的破坏力。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低毒,对环境生物毒性较低,但使用本品时也应尽量避免与鸟、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等非靶标生物的接触,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残液严禁倒入河中,禁止在江河、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,以免对非靶标生物产生毒害。2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施药时须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口罩等防护用品,避免接触皮肤、眼睛和吸入药液;施药时不可进食、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和施药器械。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,应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。3.勿用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盛放本品,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。4.勿与碱性物质混用。为提高喷药质量,药液应随配随用,不能久存。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头昏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,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,并用清水和肥皂清洗干净;不慎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送医就诊;若误服,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请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热源和火源,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管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