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799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2-7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2-7 |
农药名称: | 硫双威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哈维斯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7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硫双威 | thiodicarb | 7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棉花 | 棉铃虫 | 30-45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初发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-3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杀虫机理为抑制昆虫体内的胆碱酯酶,使其致死。持效期7天。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2.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,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、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可用阿托品0.5~2mg口服或肌注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不慎溅入眼睛: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,立即请医生诊治。沾染皮肤:立即去除污染衣物,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用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