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PD20097959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12-1 有效期至: 2024-12-1
农药名称: 苄嘧磺隆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可湿性粉剂
登记证持有人: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1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移栽水稻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 /15-25克/亩 毒土法
使用技术要求
1.苄嘧磺隆对2叶期以内杂草效果好,超过3叶效果差。 对稗草效果差,以稗草为主的秧田不宜使用。水稻移栽后5-7天,毒土法施药,药后保浅水层7天。2. 视田间草情,适用于阔叶杂草和禾草优势地块和稗草少的地块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稻田除草剂。能在水中迅速扩散。被杂草根、叶吸收并传到其他部位,通过阻碍氨基酸、赖基酸、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,阻止细胞的分裂生长。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,迅速代谢为无害的惰性化合物,对水稻安全。使用方法灵活。在土壤中移动性小,温度、土质对除草效果影响小。
注意事项
1.产品在水稻上使用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2.施药时保持水层3-5cm,施药后7天不排水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3.该药用量少,必须称准。4.使用后喷雾器械应及时反复清洗。 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无专门的解毒药。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药液,如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,就医。严重时或误服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4、贮运时轻拿轻放,防火防雨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