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796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2-1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2-1 |
农药名称: | 三唑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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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南豫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三唑磷 | triazophos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二化螟 | 75-125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化始盛期至高峰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6~7天再施药一次。施药时必须保持田中有水,以保证防效发挥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,杀虫效果较好,杀卵作用明显,渗透性较强,无内吸作用,施用本品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 2.不要与碱性农药混用。 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6.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,不得做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 急救措施: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 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 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[4]误服,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火源;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;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;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且远离儿童,并加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