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791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1-30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1-30 |
农药名称: | 毒·辛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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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安徽春辉植物农药厂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7% |
辛硫磷 | phoxim | 18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/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应于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次;最好于下午日落前后喷雾,以免辛硫磷见光分解,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中等毒有机磷复配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渗透作用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对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良好的效果,宜在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;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.本品对瓜类(特别是大棚内)、莴苣苗期、烟草、高粱、菜豆和甜菜较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4.本品对鱼类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避免药液流入河流、湖泊和鱼塘中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7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病人送往医院诊治。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,洗胃时,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