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4252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4-11-21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1-21 |
农药名称: | 粉唑·嘧菌酯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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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悬浮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0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嘧菌酯 | azoxystrobin | 250克/升 |
粉唑醇 | flutriafol | 25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曲病 | 20-30克/亩 | 喷雾 |
水稻 | 纹枯病 | 30-4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喷雾,该药剂持效期较长,可根据田间病情发生程度,调节用药间隔期,扬花期不宜施药。2、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有机硅助剂混用,避免药液漂移到嘎啦苹果树、樱桃树等敏感作物上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4、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施用。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粉唑醇与嘧菌酯的混配制剂,具有内吸传导作用,在植物体内可向顶性传导,对水稻纹枯病、稻曲病有兼防兼治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 使用时需戴好手套,穿好防护服等劳动保护用品,严格按要求使用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。2. 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或留做它用。3.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严禁在鱼虾蟹等水产养殖的稻田使用。稻田施药后,不得将稻田水排入江河、湖泊、水渠以及鱼虾蟹等水产养殖水塘。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不得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,避免影响水生物和污染水源。注意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。本品对蚕有毒,开花作物花期、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。4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无特别症状,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如不慎吸入,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道通畅;皮肤接触,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;眼睛溅入药液,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;误服,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。紧急医疗措施: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。注意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,防泄漏。远离儿童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包装完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