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4231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4-11-3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1-4 |
农药名称: | 咪鲜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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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乐斯化学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5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咪鲜胺 | prochloraz | 45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杨梅 | 白腐病 | 1500-2500倍液 | 喷雾 |
香蕉(果实) | 冠腐病 | 900-1800倍液 | 浸果 |
香蕉(果实) | 炭疽病 | 900-1800倍液 | 浸果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 本品应于香蕉采摘后浸果使用。采由八成熟的香蕉,当天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,捞出晾干,放入内垫有薄膜的塑料框内密封包装,放置至室内阴凉通风处贮藏。浸果过程中,要不断搅拌药液,使药液均匀分布并与香蕉果实充分接触。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. 本品在杨梅白腐病发病前开始喷药,力求使杨梅果均匀挂满雾滴,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一种咪唑类杀菌剂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。可用于 防治香蕉(果实)冠腐病、炭疽病、杨梅白腐病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) 使用本品后的香蕉应当贮存7天以后才能上市销售。2)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 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3)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 及其废液污染水源地。严禁将浸果后的残余药液倒入江河、湖泊、水渠及 水产养殖区域。4) 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5)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不可随意丢弃。6) 禁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急救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眼睛接触:立即翻开眼睑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及时就医。 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需进行人工呼吸。注意保暖和休息,请医生诊治。误服:如不慎误服,立即携带产品标签就医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