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4235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4-11-4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1-4 |
农药名称: | 草甘膦异丙胺盐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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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北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0% | ||
备注: |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:41%。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草甘膦 | glyphosate | 3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苹果园 | 杂草 | 300-35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杂草生长旺盛期,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,定向喷雾于杂草茎叶上。除草时必须加喷雾罩,压低喷头针对杂草茎叶进行定向喷雾,防止药液飘移到附近的作物上造成药害。 2、每亩兑水量30-40升,须用清水稀释,本品只靠杂草茎叶部吸收,切勿兑水过量,避免药液滴落,降低药效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非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芳族氨基酸合成,导致植物死亡。它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,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,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,能达到一般农业机械无法达到的深度。豆科和百合科一些植物对其的抗性较强。本品入土后很快与铁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,对天敌及有益生物较安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为有机磷类除草剂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。 2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,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,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.本品勿与其它除草剂和肥料配用。 4.使用过的喷雾器,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非抗性作物喷其它的农药。 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、脸及裸露部位。 6.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,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抛弃,也不可作他用。 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。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、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,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和肥皂冲洗。2、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3、吸入:立即离开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4、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5、本品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远离儿童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