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4235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4-11-4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1-4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·辛硫磷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广西兄弟农药厂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0.1% |
辛硫磷 | phoxim | 14.9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甘蓝 | 菜青虫 | 60-8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初盛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本品对光稳定性差,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,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2、本品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有机磷与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复配的杀虫剂,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效果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花器具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。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3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、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4、本品为低毒农药,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,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,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5、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,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,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,最易发生药害。6、施药时田水不可排入江、河、湖泊中,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。7、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:全身无力,头昏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、腹痛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急诊:1、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2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3、切勿吞服,如误服携此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可以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4、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