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78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9-15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1-4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西珀尔农作物工程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4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/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使用时应选在稻纵卷叶螟幼虫初孵盛期,虫龄较低时使用,每亩兑水50公斤均匀透彻喷雾;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有触杀、熏蒸、胃毒作用,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,每次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2.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;3.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,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,对烟草敏感;4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防毒器具和橡胶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 震颤,偶有腹泻等。皮肤接触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,溅入眼睛中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误服,立即带标签就医。[1]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克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