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756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1-3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1-3 |
农药名称: | 氟铃脲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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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惠民中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2021-08-06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氟铃脲 | hexaflumuron | 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大蒜 | 根蛆 | 450-600毫升/亩 | 喷淋 |
甘蓝 | 小菜蛾 | 50-70毫升/亩 | 喷雾 |
韭菜 | 韭蛆 | 300-400毫升/亩 | 灌根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 防治甘蓝小菜蛾应在小菜蛾幼虫、低龄(1-2龄)盛发期施药,均匀喷雾;防治韭菜韭蛆应在韭菜韭蛆发生初期施药,采用根部喷淋;防治根蛆(葱蝇、迟眼蕈蚊)应在大蒜根蛆发生初期施药,采用兑水根部喷淋法。2. 该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;该产品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;该产品在青蒜和蒜薹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,大蒜的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,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。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剂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,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,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、韭菜韭蛆、大蒜根蛆等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;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。 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3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4.使用本品时,穿戴衣裤、口罩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 5.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其抗性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.中毒的症状: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。 2.不慎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 3.不慎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 4.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 5.若误服:立即带标签就医,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 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