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9016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9-11-1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0-31 |
农药名称: | 2甲·草铵膦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可溶液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北军丰农药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2020-01-20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4.9% | ||
备注: | 2甲4氯二甲胺盐含量:6%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草铵膦 | glufosinate-ammonium | 10% |
2甲4氯 | MCPA | 4.9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非耕地 | 杂草 | 250-45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本品在杂草生长旺期用药,用药方法为喷雾,用水量为450升/公顷。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,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雾,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,不得用污水、硬水,以免影响药效。定向喷雾时不能接触作物的任何部位。使用时应该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如施药后4-8小时内降雨,会降低药效,应补喷;用清水稀释药液,否则会降低药效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由草铵膦和2甲4氯二甲胺盐混配的高效、低毒、对环境友好的非传导性灭生性除草剂,在土壤中易降解,对作物安全,除草谱广,活性高, 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除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对藻类中毒,使用时严禁药液流入河塘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;桑园、蚕室附近禁用。2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4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、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; 2、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;3、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; 4、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,保持良好通风,远离热源或火源;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;避免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。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,以免损坏包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