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724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0-19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0-19 |
农药名称: | 速灭威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速灭威 | metolcarb | 2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150-20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于稻飞虱卵孵化盛期,每亩用制剂对水40公斤均匀喷雾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速灭威属于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。本品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施药3次。2.红糯稻品种对本剂敏感,在分蘖末期使用要适当减少用药浓度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5.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、面罩和胶鞋等防护用品,施药后要及时洗手、脸及裸露的皮肤。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乏力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视力模糊、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奇痒。如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;接触皮肤,马上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;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,远离儿童,并加锁保存。2.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仓库中。3.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品,饲料同贮同运。避免与皮肤,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