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724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0-19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0-19 |
农药名称: | 氟啶脲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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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哈维斯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2021-03-02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0克/升 | ||
备注: | 2022年10月24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。2023年11月6日,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。2023年11月23日,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滨海泰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。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氟啶脲 | chlorfluazuron | 5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甘蓝 | 小菜蛾 | 60-80毫升/亩 | 喷雾 |
韭菜 | 韭蛆 | 200-300毫升/亩 | 药土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防治甘蓝小菜蛾时,应在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,喷药时要使药液湿润全部叶片,才能发挥药效。2.防治韭菜韭蛆时,在韭菜韭蛆幼虫期用药,兑水后必须均匀拌土撒施,防治效果突出,持续期较长。3.清晨或傍晚施用,防治效果更佳;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4.在甘蓝上安全间隔7天,每季最多使用4次,在韭菜上安全间隔14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以胃毒作用为主,兼有触杀作用,无内吸性。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几丁质合成,阻碍昆虫正常蜕皮,使卵的孵化、幼虫蜕皮以及蛹发育畸形,成虫羽化受阻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2.配药和施药时,穿防护服、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等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;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;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3.对低龄鱼虾等甲壳类有很大影响,应避免将药液混入鱼塘。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.对家蚕有长期毒性,桑园、蚕室附近禁用。 5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。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6.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。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不慎吸入,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者送医院治疗。 2.如误服,立即带标签就医,要喝1-2杯水,立即洗胃,不要引吐。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 3.专区处理并用明显的标牌标识。 4.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,注意防雨防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