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702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0-10 | 有效期至: | 2024-10-10 |
农药名称: | 硫磺·三环唑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安徽众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三环唑 | tricyclazole | 5% |
硫磺 | sulfur | 4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瘟病 | 120-15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,视病害发生情况,隔7-10天再次用药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内吸性的三唑类及触杀成分组成,能通过稻株的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传导到稻株的各部位,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,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、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处置。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后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4.应根据测报及品种的感病性预先用药保护,尤其是穗瘟,第一次用药必须抽穗前使用。5.在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,避免皮肤直接与药液接触。6.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35天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、眼有刺激症状,经口毒性低。本品急救措施: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,可用浓盐水催吐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贮存时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上锁保管。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