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991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9-29 | 有效期至: | 2024-9-29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菌素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青岛滨海泰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.8% | ||
备注: | 2022年10月24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。2023年11月6日,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。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1.8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小菜蛾 | 33-50毫升/亩 | 喷雾 |
姜 | 玉米螟 | 30-4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玉米螟防治在卵孵后蚁螟钻蛀前为最佳用药时期,稀释本品按照推荐,在傍晚喷于姜苗心叶,待药液流到茎部可有效防治姜螟幼虫。小菜蛾防治在低龄幼虫防治效果好。2、本品在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;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。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,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具有触杀和胃素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;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3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.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急救措施:1、不慎吸入,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,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治疗治疗。2、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、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