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99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9-29 | 有效期至: | 2024-9-29 |
农药名称: | 苯·苄·异丙甲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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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3% | ||
备注: | 2023年2月15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。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苄嘧磺隆 | bensulfuron-methyl | 3% |
苯噻酰草胺 | mefenacet | 25% |
异丙甲草胺 | metolachlor | 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抛秧田 |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| 50-60克/亩(南方地区) | 药土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使用时期应于水稻抛秧后4-6天,水稻完全活苗后采用拌细土均匀撒肥。2.本品亩拌毒土20千克,施药时保持田间3-5厘米水层,药后保水5-7天不排放,此时可以排水,让其自然落干。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三元复配的水稻抛秧田(南方)除草剂。药剂有效成份通过叶片根系吸入杂草体内,破坏杂草细胞分裂,不能进行光合作用,而导致杂草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.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苗(30天以上秧全)抛秧田使用。对水稻移栽田、直播田、秧田、制种田、病弱苗田、漏水田等;不能使用本品。3.稻田应耙平,稗草基数大的田块用推荐剂量上限,稗草基数小的田块用推荐剂量下限。4.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、戴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6.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,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源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.养鱼稻田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误服饮,保持安静,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治疗。无特殊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