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4223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4-9-28 | 有效期至: | 2024-9-28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·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(原药高毒)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0.1%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14.9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60-7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推荐在卵孵化盛期或1-2龄幼虫发生高峰期进行防治,注意喷雾均匀;早上或傍晚为最佳施药时间;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。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30天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由阿维菌素和毒死蜱复配而成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可渗透到叶片组织中,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鸟类、家蚕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。避免在开花植物花期期使用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2.本品不能与强酸、强碱性物质混用。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4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5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6.本品对瓜类(特别是温室大棚)、莴苣苗及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8.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急救措施: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主要为阿维菌素中毒: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;主要为毒死蜱中毒: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阿维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加锁保存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常温贮藏,应避免阳光直射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