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91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9-23 | 有效期至: | 2024-9-23 |
农药名称: | 杀虫双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8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杀虫双 | bisultap | 18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三化螟 | 200-25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三化螟一旦幼虫蛀入茎秆内或叶荚内,一般药剂防效较差。使用本品按正确的操作要求,无论三化螟幼虫已蛀入还是为蛀入茎秆,都能达到理想的防治效果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一种有机仿生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极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,并有较好的熏蒸作用,内吸作用强,能被作物的叶、根等吸收和传导到整个植株的各个部位,从而对害虫达到强烈的杀灭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有毒,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则进行使用。2.本品对蚕毒性高,禁止在蚕区及桑树上使用。3.在夏季高温时使用本品对白菜、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易产生药害,不宜使用。4.在使用本品时,可加入0.1%的洗衣粉,这样能增加药液的湿展性能,提高药效。5.使用本品时,宜随配随用,不宜久存。6.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15天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通过食道等引起的中毒,症状为头痛、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流涎、对汗、瞳孔缩小,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,但胆碱酯酶活性不降低,应注意区分。急救措施: 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。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为有毒物,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防压处,远离热源或火源。置于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日用品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也不可随意丢弃,不可做他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