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杀虫双登记证PD84104-39-广西兴安县农药厂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PD84104-39 首次批准日期: 有效期至: 2024-9-21
农药名称: 杀虫双 毒性: 中等毒

杀虫剂杀虫双登记证PD84104-39-广西兴安县农药厂

中等毒

剂型: 水剂
登记证持有人: 广西兴安县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8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杀虫双 bisultap 18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小麦 多种害虫 200-250毫升/亩 喷雾
果树 多种害虫 500-800倍液 喷雾
水稻 多种害虫 200-250毫升/亩 喷雾
玉米 多种害虫 200-250毫升/亩 喷雾
甘蔗 多种害虫 200-250毫升/亩 喷雾
蔬菜 多种害虫 200-25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使用方法:兑水后均匀喷雾。使用技术:1、害虫低龄时为最佳防治时期,此时防治效果最佳。2、虫情严重或作物长势稠密时请酌情增加用药量或用水量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低残留,中等毒性杀虫剂。对害虫有胃毒、触杀、内吸传导和一定的杀卵作用。用于水稻、蔬菜、玉米、甘蔗、果树上多种害虫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.避免在强阳光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。2.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 不饮食、不抽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3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4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5.避开蜜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。6.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15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。7.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8.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本品如有结晶析出,用时请摇匀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流涎、多汗、瞳孔缩小等,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如药液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请医生诊治。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。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;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存贮在远离食品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。2、存储于阴凉,干燥,通风的环境;防潮防高温。3、运输时醒目标明“远离儿童”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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