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85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9-22 | 有效期至: | 2024-9-22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广西康赛德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4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70-85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在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二龄幼虫前(初卷叶期)或卵孵化高峰后2天兑水均匀喷雾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是胆碱酯酶抑制剂。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15天。2.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3.为延缓抗性的产生,使用时应尽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不能污染水源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鸟类保护区禁用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防毒口罩、橡胶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6.关于农药废旧容器:玻璃的要打碎深埋;塑料的要穿透,在焚烧炉中焚烧,不可他用。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、池塘、河流。7.避免孕妇接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8.对烟草及瓜类、莴苣苗期较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作物开花期不得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。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,就医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或用解磷定0.4~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