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81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9-21 | 有效期至: | 2024-9-21 |
农药名称: | 烯啶虫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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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溶液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二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烯啶虫胺 | nitenpyram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柑橘树 | 蚜虫 | 4000-5000倍液 | 喷雾 |
水稻 | 稻飞虱 | 15-2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均匀喷雾,药后稻田保持3-5厘米水层1周左右。 2、本品防治柑橘树蚜虫在蚜虫发生初期施药,注意均匀喷雾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4、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,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(安全间隔期)为21天。在柑橘树使用2次,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(安全间隔期)为14天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烟碱类杀虫剂,具有内吸、渗透作用。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和柑橘树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施药时戴好口罩、穿长衣袂等;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,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脸等。2、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冲洗和适当洗涤剂清洗,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、湖泊、池塘和小溪内洗涤。洗涤后的废水不得排入河流等水域。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3次压烂土埋,切勿重复使用或做其它用途。3、在开花植物开花期、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。 4、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,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,污染皮肤或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服及时带标签送患者到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。确保不淋雨、不损坏、不泄漏。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。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