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090320-珠海凯中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P20090320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9-14 有效期至: 2024-9-14
农药名称: 电热蚊香液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持有人: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.8%
备注: 2023年5月24日,变更原持有人中山凯中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Es-生物烯丙菊酯 esbiothrin 1.8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电热加温
使用技术要求
旋出蚊香液的瓶盖,将瓶子拧紧在电加热器上,接通电源(220V电源),保持芯棒向上,打开开关,指示灯亮时即可使用。蚊香液用完后,请购买补充装更换。
产品性能
采用拟除虫菊酯卫生原药,对蚊有效。产品驱蚊使用时间可持续336小时保护不受蚊子叮咬。仅用于室内,是家居驱蚊的理想用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本品与灭害灵两用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效果最佳。避免日光照射药液,长期停用时应卸下药瓶,旋上盖并装入盒内,存放于阴凉干燥处。妥善保管,远离食品和饮料,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,注意通风,用后洗手,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不慎误服,请立即送医院根据病症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产品应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(低温)的库房中,贮存时,严防潮湿和曝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饮料混放。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。严禁猛烈撞击,且不可倒置。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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