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PD20096637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9-2 有效期至: 2024-9-2
农药名称: 异丙甲·苄 毒性: 低毒

除草剂异丙甲·苄登记证PD20096637-江西卫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-风君子农业百科知识网

剂型: 可湿性粉剂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西卫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2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4%
异丙甲草胺 metolachlor 21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30-40克/亩 药土法
使用技术要求
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产品性能
本药剂为水稻移栽田除草剂,对水稻移栽田中的稗草、节节菜、鸭舌草、陌上菜为主的一年生杂草,具有较好的防除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施药前灌水3-5厘米,水层高度不能超过水稻心叶,每亩用湿润细土10-20公斤,与药剂充分搅拌,保水5-7天,缺水续灌,切忌断水,禁止使用喷雾法施药。2.水稻抛秧后早稻6-9天,晚稻4-6天,水稻完全缓苗后,杂草萌发期用药最佳。3.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面(30天以上秧令)移栽田使用。不能用于秧田、直播田、小苗移栽田、病弱苗田、制种田、漏水田等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5.对鸟、家蚕及蜜蜂属低毒。对鱼中毒,使用时应注意对鱼的影响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.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等,也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。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皮肤、眼睛、粘膜有轻微刺激作用。1、皮肤污染:用微温水或肥皂水充分冲洗;不慎吸入,应将患者移到空气通风处,并及时就医。2、溅入眼睛:应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再请医生治疗。3、误食:立即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,可进行催吐、洗胃等,对症救治,洗胃时应注意保护好气管和食管。本品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储存在通风、干燥阴凉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严防潮湿和日晒。2、应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3、不得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、饮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