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9011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9-8-20 | 有效期至: | 2024-8-19 |
农药名称: | 草铵膦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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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溶液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草铵膦 | glufosinate-ammonium | 3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非耕地 | 杂草 | 200-30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,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30公斤,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处理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,请勿使用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草铵膦为膦酸类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,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,可以导致植物内氮代谢紊乱,叶绿体解体,光合作用停止,最终导致杂草死亡。本品主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2、本品对家蚕有毒,桑园附近慎用。3、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4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工具,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械等所产生的污水切忌倾倒入湖泊、河塘及其他水源,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。 5、施药时应穿护服,戴防护眼镜、手套等,避免药剂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 6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过敏体质者、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表现为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。若本品沾到皮肤上,用大量清水冲洗,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如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者,立即催吐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等混合储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防雨的仓库中。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,密封。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,不倒塌,不坠落,不损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