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37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8-4 | 有效期至: | 2024-8-4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内蒙古中农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2023-05-12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4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苹果树 | 绵蚜 | 50-75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施药适期为苹果绵蚜始盛期,每亩兑水量75—100公斤。2.本品在苹果上使用时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标志,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;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杀死害虫的幼虫,宜在幼虫早期施药。可用于防治苹果树绵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时,应尽量避免与喷雾药液直接接触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2.烟草、瓜类、莴苣苗期对本品较敏感,施药期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3.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,鸟类保护区禁用。5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6.本品属于限制使用产品,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头昏、恶心呕吐,严重者还会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。急救措施:1.皮肤沾附:除去被溅及衣物,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—20分钟。2.溅入眼睛: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,并携带此标签送医诊治。3.误吸:转移至空气清新处,如症状持续,向医生咨询。4.误服:携此标签迅速送医院诊治,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引吐。5.本品是一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,用阿托品1—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或用解磷啶0.4—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,禁用吗啡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;本品易燃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