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34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7-28 | 有效期至: | 2024-7-28 |
农药名称: | 辛硫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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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辛硫磷 | phoxim | 4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棉花 | 棉铃虫 | 50-75毫升/亩 | 喷雾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75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用于防治稻纵卷叶螟,在大田蛾峰后7天左右即卵孵盛期到低龄幼虫期使用,如在间隔7-10天后进行第二次施药,防效更佳。2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对辛硫磷敏感,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。3、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。4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由低毒有机磷杀虫剂,添加渗透剂氮酮组成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击倒力强,对幼虫和成虫均有效。在田间使作,因对光不稳定,强光下易分解,残留危险性小;但该药施入土中,其残效期很长,达1-2个月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安全间隔期:在棉花上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,在水稻上为15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2、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;3、对蜜蜂、鱼虾、家禽等毒性高,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、桑园、养蜂场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 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胶靴,戴好口罩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5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;6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 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、惊厥、呼吸麻痹。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避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