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32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7-22 | 有效期至: | 2024-7-22 |
农药名称: | 乙草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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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吉林市吉九农科农药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81.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草胺 | acetochlor | 81.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春玉米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/ | 土壤喷雾 |
春玉米田 | 部分阔叶杂草 | / | 土壤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本品于春玉米播后苗前施用,每公顷按规定用药量兑水600-750千克均匀喷雾,进行土壤封闭处理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,抑制杂草蛋白质的合成,用于防治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喷药前后,土壤宜保持湿度,以确保药效。2.土壤有机质含量高、粘壤土或干旱天气用推荐量上限。3.施药后如下雨,注意排水,以免积水发生药害。4.持续低温多雨(10摄氏度以下)或持续高温(30摄氏度以上)易产生药害。5.施药器械洗净后才能喷洒其他作物。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脸、衣物等。7.一亩等于667平方米,一公顷等于15亩。8.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9.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中毒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症状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如溅入眼睛中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,就医。皮肤接触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误服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本品务必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