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33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7-22 | 有效期至: | 2024-7-22 |
农药名称: | 丙溴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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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0% | ||
备注: | 2023年9月11日,变更原持有人天津京津农药有限公司。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丙溴磷 | profenofos | 4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棉花 | 棉铃虫 | 75-10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用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,施药细致均匀,视虫害情况可7-10天用药一次,连续用药2次。2、高粱、苜蓿对本品敏感,施药时注意防止飘移到上述作物上造成药害。3、大风天气和降雨前后不宜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。2、本品对鱼高毒,使用时要远离池塘、河流,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对蜜蜂中等毒,用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禁止在蚕室、桑园附近使用。3、本品不可与碱性药剂混用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以免吸入药液中毒。施药时不可饮食、吸烟等,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、脸等。5、用过的装药容器不得随意丢弃,要妥善处理,以免污染环境。6、为延缓抗性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农药交替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 轻度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等;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症状。若误服清醒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。若不慎发生中毒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救治,可用阿托品、解磷定注射解毒,不可用吗啡、茶碱、分噻嗪、利血平。若沾附皮肤和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要远离火源和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本品不可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等物品同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