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33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7-22 | 有效期至: | 2024-7-22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菌素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西科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3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甘蓝 | 小菜蛾 | 18-24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在害虫幼虫期进行喷施。2.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生物源类农药,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。可有效防治菜花、甘蓝上的小菜蛾,宜在害虫幼虫期进行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、对鱼类、蜜蜂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主要表现为: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、肌肉颤抖、呕吐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疗,确诊后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