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27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7-22 | 有效期至: | 2024-7-22 |
农药名称: |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原药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省青岛凯源祥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83.6% | ||
备注: |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:95%。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甲氨基阿维菌素 | abamectin-aminomethyl | 83.6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 操作时,戴橡胶手套、防毒面具、穿防护服等,工作中避免吸入粉药,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工作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按箭头所示开启本品;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,应统一回收保管,统一销毁。2.万一着火,可用灭火器灭火;发生遗洒,立即清扫干净,并将垃圾统一回收,统一销毁。3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排放废弃物及废水,避免污染水源。4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本品。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后症状为:抽搐、恶心、痉挛、呕吐。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误服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。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 、丙戊酸等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