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21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7-15 | 有效期至: | 2024-7-15 |
农药名称: | 乙草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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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安道麦安邦(江苏)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2020-03-03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草胺 | acetochlor | 5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玉米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| 180-22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,100-180毫升/亩(其他地区) |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在春、夏玉米播后苗期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2.黄瓜、水稻、菠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对本品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3.水稻秧田绝对不能使用。4.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乙草胺为一种具有内吸性的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芽根停止生长,并在出土前被杀死或出土后枯死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施药人员应避免和药剂直接接触,不要迎风喷药,以免吸入药液,操作本品时不饮食、不抽烟。不要让无关人员及动物进入刚施药区。2.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防护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。防止由口鼻吸入。3.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。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不可将清洗液、废液倒入河塘等水源。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。不慎吸入者,应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不慎误服,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的库房中。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,不能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保存。本品易燃。应远离火源、热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