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咪唑乙烟酸登记证PD20096184-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PD20096184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7-10 有效期至: 2024-7-10
农药名称: 咪唑乙烟酸 毒性: 低毒

除草剂咪唑乙烟酸登记证PD20096184-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

剂型: 可溶粉剂
登记证持有人: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7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咪唑乙烟酸 imazethapyr 7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8.6-11.4克/亩 茎叶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,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。2、施药时间:播前混土:大豆播种前施药,药后混土3-5厘米或秋施。播后苗前:施药前整平土地,不要有土块及残株,大豆苗后早期:大部分杂草在3叶期以前或植株小于5厘米时施药。应控制在推荐的时间内喷药,宜早不宜晚。3、干旱时,苗后早期用药,应加大施药时的用水量,以提高防效。尽量避免在播后苗前期用药。4、禾本科杂草占优势的地块,采用推荐用量的上限。5、当播前混土和播后苗前处理使用本品时,敏感性杂草可能仍会发芽,发芽后会很快停止生长,最后枯死。6、早期苗后使用本品,药剂会由叶片及根部吸收,敏感性杂草立即停止生长终至死亡。7、若用药量过多时,大豆可能发生矮化或叶片发黄的现象,但对大豆产量无影响。
产品性能
咪唑乙烟酸是咪唑啉酮类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,大豆田可防除大部分常见的一年生杂草,如:稗草、狗尾草、马唐、千金子、莎草、碎米莎草、异型莎草等单子叶杂草;及苋、藜、蓼、龙葵、苍耳、苘麻、野西瓜苗、豚草等阔叶杂草。适用于东北三省、内蒙古种植大豆地区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、按此标签推荐的方法使用本品,合理安排后茬作物,12个月后,后茬可以种春小麦,玉米或大豆。不要在使用咪唑乙烟酸后36个月内,种植甜菜、油菜、谷子、西瓜、籽瓜、马铃薯、蔬菜等作物。3、配药时应穿戴手套,配药后应洗净双手。施药时:必须穿戴保护衣物、口罩、眼罩;避免药剂接触皮肤、眼睛、口鼻;避免吸入液雾。4、避免直接喷施咪唑乙烟酸药物于水中或水源中。施药后:换洗喷药用衣物;使用过的空瓶或空罐,必须用水冲洗三次后埋掉。5、勿将使用剩下的药液及清洗药罐的液体倒入河流及池塘中。6、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不慎药液接触眼睛,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,如有刺激发生,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。2、不慎误食或吴服时,勿催吐,应立即送医院诊治。3、医生使用:对症治疗(清除污物,注意生命体症),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2、勿与食品、饲料、饮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、药剂储存于原容器中,并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。药剂不能用铁或铝制容器存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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