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4175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4-7-2 | 有效期至: | 2024-7-2 |
农药名称: | 啶虫脒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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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溶液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新疆锦华农药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啶虫脒 | acetamiprid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棉花 | 蚜虫 | 5-6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根据施药面积和用水量计算本品用量,兑水稀释后均匀喷雾。本品应于棉蚜发生初盛期施药,宜早期施药,视棉蚜发生情况隔15天左右可再施药1次。稀释本品时应充分搅拌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,用于防治棉花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棉花上的使用安全间隔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.2、本品有毒,具有渗透性,使用时仍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、口罩、防毒面罩、胶靴,工作期间禁止吸烟和饮食,避免吸入药剂,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服并用肥皂水清洗身体裸露部分。3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4、本品严禁二次稀释。5、本品对鸟类、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类有毒,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;应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注意避免药液污染河流、水塘、河塘等及其它水体;地下水、饮用水源地附近禁止使用;鸟类保护区禁止使用;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6、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;7、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本品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作用,注意安全防护。不慎药液接触皮肤,应立即用大量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表面,如有刺激发生,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;不慎药液接触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进行冲洗至少15分钟,如有刺激发生,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。2、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到新鲜空气处,如呼吸困难,施行人工呼吸,并及时请医生诊治。3、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,应立即携此标签就医,对症治疗,洗胃,保持安静,本品无特效解毒药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在避光条件下保存,应储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,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。运输时应防雨、防潮,搬运时轻拿轻放。2、本品应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3、本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