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4176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4-7-2 | 有效期至: | 2024-7-2 |
农药名称: | 吡蚜·毒死蜱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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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2021-09-03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20% |
吡蚜酮 | pymetrozine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30-45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在稻飞虱低龄若虫施盛期施药,施药应在植株整体均匀喷雾,着重对稻丛中下部喷雾,田间最好保水3-5厘米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在施药后1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。4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1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,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2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、鸟类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群峰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,鱼或虾蟹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在接排入水体。3、在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戴防护服、戴口罩、手套等,严禁吸烟和饮食。4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5、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将手、脸及其它接触到药剂或雾滴的部位清洗干净。6、烟草对本品敏感,使用时勿使药液飘到烟草作物上。7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晕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恶心、呕吐、瞳孔缩小、肌肉震颤。重者出现肺水肿、昏迷。中毒急救: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,用肥皂水及流动的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、头发、指甲并就医。眼睛接触:提起眼脸,用流动的清水或生理水冲洗,就医。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畅通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就医。误服:饮足量温水,催吐。用清水或2%-5%碳酸氢钠溶液洗胃,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避免与眼睛、皮肤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运输中确保不泄露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,轻装轻卸,防高温、雨淋,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。公路运输时要规定路线行驶,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