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4171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4-6-30 | 有效期至: | 2024-6-30 |
农药名称: | 烯啶虫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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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0% | ||
备注: | 2023年2月15日,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。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烯啶虫胺 | nitenpyram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棉花 | 蚜虫 | 10-2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蚜虫初发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使用3次。 2、大风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。3、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,其作用机理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,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。具内吸和渗透作用,用量较少,持效期较长,用于防治双翅目害虫防效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皮肤、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。2、本品对桑蚕、蜜蜂高毒,禁止在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,远离桑蚕园。3、不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4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5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附近清洗施药器具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急救措施:1、如药液溅到皮肤,请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,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;2、如药液溅到眼内,应立即拉开眼睑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;3、若不慎吸入药液,应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,呼吸困难时给输氧,就医;4、经口误服,携此标签立即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热源或火源。2、远离儿童,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