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4165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4-6-24 | 有效期至: | 2024-6-24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菌素 | 毒性: | 中等毒(原药高毒)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水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沾化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冬枣 | 红蜘蛛 | 8000-10000倍液 | 喷雾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10-15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发生前期或初期、冬枣红蜘蛛始发期兑水均匀喷雾。 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微生物源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并有横向渗透传导作用,能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、冬枣红蜘蛛,有微弱的熏蒸作用,无内吸作用,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,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,且残效期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1、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;冬枣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2、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;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。 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鱼、虾、蟹套养稻田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,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。 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5、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6、使用本品时,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。2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 3.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4.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5.若误服: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