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14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6-24 | 有效期至: | 2024-6-24 |
农药名称: | 氧氟·乙草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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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3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草胺 | acetochlor | 37.5% |
乙氧氟草醚 | oxyfluorfen | 5.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大蒜田 | 一年生杂草 | 100-150毫升/亩 | 土壤喷雾 |
棉花田 | 一年生杂草 | 100-150毫升/亩 | 土壤喷雾 |
花生田 | 一年生杂草 | 100-15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系芽前除草剂,杂草萌芽后不推荐使用;非覆膜花生地,于苗期遇大雨天气,在叶片上会出现程度不同的灼烧药斑。2.黄瓜、水稻、菠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高粱等作物对本品敏感,不宜使用,施药后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系乙氧氟草醚与乙草胺复配的旱田用芽前除草剂,对一年生杂草具有良好的芽前控制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使用前应详细阅读标签并按标签指示使用。2.每亩兑水40-60千克,在作物播种前后,萌芽前均匀喷洒于畦面土表。喷洒时应力求畦面平整。每季使用一次。3.配药及施药时应穿戴保护性衣服、口罩、胶皮手套及靴子;喷药后应清洗全身;清洗喷雾器时,切勿让废水污染水源。4.本品对鱼类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水体的影响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皿。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药剂一旦不慎接触皮肤、眼睛应尽速清洗;如误食,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