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598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6-11 | 有效期至: | 2024-6-11 |
农药名称: | 烟嘧磺隆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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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分散油悬浮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中农立华(天津)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烟嘧磺隆 | nicosulfuron | 4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玉米田 | 一年生杂草 | 60-10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苗后3~5叶期,一年生杂草2~4叶期。茎叶喷雾,喷洒均匀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可被植物的茎叶和根部吸收并迅速传导,通过抑制植物体内乙酰乳酸合成酶的活性,阻止支链氨基酸缬氨酸、亮氨酸与异亮氨酸合成进而阻止细胞分裂,使敏感植物停止生长。用于防治玉米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一般玉米3叶期前及6叶期以后,对该药敏感,甜玉米、爆裂玉米制种田对该剂敏感,勿用。不同玉米品种敏感性差异较大。个别马齿型玉米品种(如登海系列、济单7号等)较为敏感,初次使用时,应先试验新品种,经试验安全后,方可使用。2.不要和有机磷农药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农药,以免发生要害。3.施药6小时后下雨,对药效无明显影响,不必重喷。4.长期干旱、低温和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%时不宜施药。5.严禁用弥雾机或超低容量喷雾器应选早上或傍晚、风小时施药。6.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,如甲磺隆,緑磺隆等的玉米田;及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玉米田,不能使用本剂。不能在玉米以外的其他作物田使用。7.施药时穿戴长衣长裤、面具、手套等,以免吸入和触及皮肤;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,施药后用肥皂把露外的脸、手和腿洗干净,并用水漱口。8.剩余的药剂不要倒进水田、湖泊、河川里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,不可作为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9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。10.本品主要适用于马齿形、丰马齿形、硬质玉米品种使用。11.严格按推荐剂量使用,且勿超量用。后茬种植油菜、白菜、萝卜等十字花科作物时,安全间隔期10个月以上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.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刺激感持续,请医生诊治。皮肤接触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2.误服,要催吐,保持安静,并立即带标签就医,请医生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3.不慎吸入,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,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