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599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6-11 | 有效期至: | 2024-6-11 |
农药名称: | 苄·丁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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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苄嘧磺隆 | bensulfuron-methyl | 1% |
丁草胺 | butachlor | 24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抛秧田 |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| 150-200克/亩 | 药土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早稻抛秧后6—8天,晚稻抛秧后6—8天,水稻缓苗后,稗草1叶1心期前,每亩使用本品与30千克湿润细沙土拌匀后均匀撒施,施药时和之后田间保水3—5厘米深一星期左右。此时可以补水,不排水,水深不能淹没水稻心叶。2、大雨天气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由苄嘧磺隆和丁草胺原药配制而成,可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稗草、异型莎草、牛毛毡、节节菜、鸭舌草、眼子菜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、对鱼毒性大,养鱼稻田不能使用本品。3、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,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。4、施药时穿长衣裤、戴手套、口罩等;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6、使用后的容器要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。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避免污染水源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,溅入眼睛内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如误食,立即带标签就医。饮大量水催吐,不要用药物引吐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应贮存于阴凉通风、干燥处。不能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,远离火源或热源、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