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4144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4-6-9 | 有效期至: | 2024-6-9 |
农药名称: | 苯醚·丙环唑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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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四川贝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苯醚甲环唑 | difenoconazole | 15% |
丙环唑 | propiconazol | 1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纹枯病 | 20-25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于发病初期施药,视病情可增施1-2次;2、扬花期不宜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唑类杀菌剂,对作物上的多种真菌、细菌病害有很强的预防和治疗、铲除作用,具有很强的内吸性,可迅速阻止病害的再次侵染和扩展,渗透力及附着力强。喷药后能够迅速的在整个植株体内上下传导,并被根、茎、叶完全吸收,能有效防除水稻纹枯病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;2、本品对家蚕、蜜蜂、鱼类等生水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开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; 3、本品高浓度时对瓜类较敏感,施药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此类作物上,以防产生缩头药害;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和吸烟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;5.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;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;6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中或使用后,如有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皮肤接触:一旦接触到皮肤,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大量肥皂水或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接触区;眼睛接触:立即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,就医;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,就医;误服:立即催吐、洗胃,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在运输途中,避免日晒、雨淋,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