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PD20095972-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PD20095972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6-4 有效期至: 2024-6-4
农药名称: 丁草胺 毒性: 低毒

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PD20095972-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

剂型: 颗粒剂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5%
备注: 2022年01月27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丁草胺 butachlor 5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 牛毛草 1000-1700克/亩 撒施
水稻 稗草 1000-1700克/亩 撒施
水稻 鸭舌草 1000-1700克/亩 撒施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水稻秧田、直播田一般在播种后2-3天,撒施于土表,土壤保持湿润,不能有明水。2、水稻移栽田,早稻在插秧后5-7天,晚稻在插秧3-5天,采用毒土法撒施,撒施时田间灌3-5厘米浅水层,药后保水5-6天。3、水深不能淹没水稻心叶,否则易产生药害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酰胺类水稻除草剂。可防除水稻田及秧田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、在秧田和直播稻田使用,每亩用量不得超过1.8千克,切忌田面淹水。一般南方用量采用下限。早稻秧田若气温低于15℃时施药会有不同程度药害。3、本品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,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1叶1心期前用药。4、本品对鱼毒性较强。养鱼稻田不能使用,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鱼塘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6、避免哺乳期妇女接触到本品,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若眼睛接触到产品: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若仍有不适请就医。若皮肤接触到产品: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。若误服: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,无特效解毒药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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